世界周刊 2011年12月11日 问答

问答 1.


问答 1.

偷渡候审 不能由公民亲戚申请绿卡

林读者问:

我在2007年持别人的护照来美,但在机场被抓,后来由表姐夫保我出来。现在,我在进行第二次上诉中。我丈夫持绿卡,但他的英语很差,无法考公民。不过,我丈夫的妹妹今年刚通过入籍,她可以申请我吗?我的表姐夫也刚考上公民,他可以申请我吗?我有申请十年绿卡的资格吗?最近的一个移民局的政策备忘录,允许非移民身分的住户成员转换成探亲身分 (B-2)。我的情况适用此政策吗?可以申请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美国移民法仅有一些特定的优先类别,由小姑申请不包含在内,表姐夫的申请也不包括在内。

二、因为你来美国还不到十年,所以你没有申请十年绿卡(取消移送出境令)的资格。即使你在美国已有十年的时间,但自移民局通知你上移民法庭起,你计算十年的时间就已冻结,无法积累时间。

三、最近允许非移民身分的家人在美国转换或延长B-2身分的新政策备忘录,并不适用于你,因为它只适用于目前在美国有合法身分且为长期居住美国有非移民身分人的「住户成员」。这些人是指和主要非移民身分的人定期居住一起且保持像核心家庭的关系和照顾的人。

因为你有律师代表你上诉,我建议你和你的律师坐下来深入讨论你的案情,包括你可能有的任何选择。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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